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吳艷虹 通訊員 杜加加)日前,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編制的《梧州市“美麗庭院”評選的實施方案》獲市政府同意實施,將在全市范圍內評選200個“美麗庭院”。 根據該方案要求,“美麗庭院”申報范圍為全市城鄉(xiāng)范圍內具備獨立庭院的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園區(qū)、學校、營區(qū)等。申報主體單位配套綠化要按規(guī)劃進行建設,綠地率達到規(guī)定標準。屬于舊城改造區(qū)(包括城中村改造區(qū))的單位,可采取屋頂或露臺綠化、垂直綠化的方式,提高綠視率。據悉,申報評選的庭院需以植物造景為主,喬、灌、草、花、盆景配置合理,具備層次豐富的綠化美化彩化效果,并設置必要的活動休息場所和設施,小品精致得體;庭院圍墻四周、路旁有喬木遮蔭,通透性良好,建筑物周圍有花木相襯,草皮覆蓋地面,墻上有攀緣植物,達到泥土不露天的綠化效果。此外,評選活動亦對樹木、綠籬等管護質量、古樹名木掛牌保護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有意愿參評的單位,可于9月30日前向轄區(qū)的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申報,市直、區(qū)直、中直等單位可直接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申報。評選小組將于10月10日至25日對單位庭院綠化達標情況進行實地抽查和綜合評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