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wǎng)-西江都市報訊 1月12日,岑溪市法院宣判了一起賭博犯罪案件。三名女子接受“碼民”的賭博投注,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 2018年1月份以來,唐某、甘某在岑溪市岑城鎮(zhèn),以“六合彩”開出的號碼作為中獎號碼,接受參賭人員現(xiàn)金或微信轉(zhuǎn)賬支付方式投注,然后報給上家霍某,并在開獎后進行賠付,每期收受賭民投注金額不等。唐某接受參賭人員投注后報給霍某的賭資為69116元,甘某接受參賭人員投注后報給霍某的賭資為130960元。在與甘某進行“合伙經(jīng)營”的同時,唐某還自2017年6月起開展“一對一服務(wù)”,單獨收受參賭人員黃某的“六合彩”投注,并進行賠付,至案發(fā)唐某收受黃某的賭資為197732元,獲利65085元。 法院另查明,霍某于2017年12月份開始至案發(fā)時,收取“六合彩”投注共獲利98636元,甘某收取六合彩獲取報酬5000元。 岑溪市法院審理后認為,霍某、唐某、甘某以營利為目的,以“六合彩”形式,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shù)額累計均達5萬元以上,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構(gòu)成賭博罪。據(jù)三人的犯罪情節(jié)及認罪態(tài)度和悔罪表現(xiàn),岑溪市依法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五千元;霍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甘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同時,對三人賭博所獲利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