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wǎng)-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陳雨燕) 近日,市公安交警部門發(fā)布關于進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廂式貨車在市區(qū)道路通行的通告,對我市部分中型廂式貨車的通行規(guī)定做出調整,深化推進公安機關便民利企有關改革部署,更好服務保障城市貨運配送發(fā)展,提高城市貨運配送效率。
據(jù)通告,4月1日起,賦予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享有輕型貨車同等通行管理政策,即無需備案即可在蒼海大道(西江大橋至龍圩區(qū)盤龍坳隧道路段)、竹灣路和新龍路(西江大橋至七中燈控路口路段)、紅嶺路(七中燈控路口至長洲區(qū)檢察院燈控路口路段)、濱江大道(西堤三路西江汊河橋底路口至西江三橋路段)、火山路和高旺路(云龍大橋南橋頭至西江大橋南橋頭)等路段正常通行。
車輛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條件的中型廂式貨車、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在辦理通行手續(xù)后,即可在市區(qū)(萬秀區(qū)、長洲區(qū)、龍圩區(qū))其他道路正常通行。其中,高旺大橋、桂江一橋、鴛江大橋、奧奇麗路、冬湖路、迎賓路、中山路、新興一路、南環(huán)路等路段因橋梁結構、承重問題和嚴管路段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型廂式貨車在7時至9時、11時至12時30分、14時至15時30分、17時至19時等交通高峰時段禁止通行;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在7時至9時、17時至19時等交通高峰時段禁止通行。
市公安交警部門提醒,通告所指車輛不含?;愤\輸車輛,危化品運輸車輛需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通行證,請廣大貨車駕駛員在道路通行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安全駕駛、文明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