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fā)布會,發(fā)言人明確表示:“堅決防止誰鬧誰有理、誰橫誰有理、誰受傷誰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贝伺e堅決依法挺理、為理撐腰,還公道于民心,著實令人拍手叫好。那些企圖以鬧取理、以橫爭理、以傷博理者,是時候好好冷靜一下了。
中國是禮儀之邦,向來明理、講理。明辨的事理,為人的情理,處世的真理,都是百姓歡迎的大道理。誰占就理的高臺,誰就贏得主動。但總有居心叵測之徒,打起了搶理的餿主意。曾幾何時,有個別人遇到糾紛事,第一想到的是鬧,管他占不占理,先鬧個雞飛狗跳。如果鬧得不夠,那再耍橫加持。如此“演”上幾回合,理便可從鬧中得。對此怪象,百姓疑惑,理去哪了? 其實,理并未走遠(yuǎn),它只不過是得不到法的力挺而無處伸張罷了。理往往隱藏在事實真相中,借助現(xiàn)代科技的便利,探尋事實的真相并不難。難在于,在急功近利的時代,息事寧人大有“市場”,事實不重要,穩(wěn)才是關(guān)鍵。只是,在欺軟怕硬尚未完全根除的環(huán)境里,耍橫者往往給人狠角色的錯覺,誰都不愿意和“硬茬”過不去,給耍橫者讓一步以求海闊天空,也并不少見。如此一讓,讓掉了法的尊嚴(yán),也把理給誤傷了。 理是維護公序良俗的約定俗成,法是維護公平正義的制度規(guī)則。法不護理,理就亂套。既然“會哭的孩子有奶吃”,那沒誰愿意做不哭的“傻孩子”。如果一鬧就得好處、一耍橫就受關(guān)注、受傷就得賠付,根本沒必要再去找理、辨理、申理。久而久之,理的約束力自然就“涼涼”了。而理若不張,法也無力。任何違背公序良俗的司法行為,都不會得到群眾的理解。脫離了群眾的支持,法就成了無源之水。因此,要實現(xiàn)依法挺理,首先要讓法回歸捍衛(wèi)公平正義的本源。 法的正義和理的清明,是我們推進和諧社會的左臂右膀。要維護理的清明,必須要借助法的正義。最高人民法院明確拒絕“和稀泥”做法的表態(tài),讓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不僅是一次司法理念的完善,更是對民眾關(guān)切的有力回應(yīng)。堅決用法挺理,挺的不僅是理的回歸,更是人民群眾的心。在構(gòu)建法治社會的征程上,筆者期望,有理者不需鬧也有力,無理者不管怎么橫也無地自容,還百姓一個理得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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