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 6月18日,蒙山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何某健、何某根、吳某健、譚某榮等22人聚眾斗毆一案。該案是蒙山縣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的第一起重大涉惡案件,也是我市落實刑事辯護法律援助全覆蓋試點工作后的涉惡第一案。
據(jù)了解,2018年2月,何某根等人在蒙山縣陳塘鎮(zhèn)橋頭飲食宵夜攤吃夜宵時,與黃某劍(另案處理)等人爭吵后發(fā)生斗毆,何某根被對方打傷。何某慶、何某泉(兩人另案處理)等人得知何某根是被陳塘一方的人打傷后,通過微信群召集70余人,準備好刀、鐵棍、口罩、手套等作案工具,駕車前往陳塘鎮(zhèn)與對方打架,陳塘派出所出警后亦無法制止。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何某健、何某根、吳某健、譚某榮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肆意欺壓群眾,破壞公共秩序,屬于惡勢力犯罪,應以聚眾斗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jù)悉,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別為18名被告人指派律師出庭辯護。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該案將擇期宣判。 (蔣旅 韋金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