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朱元冬)近日,市民陳小姐輕信網店廣告,網購了某牌子的龜苓粉,食用后發(fā)現(xiàn)實際功效與廣告所說的不符。經過工商部門的核實和調解,陳小姐依法獲得商家相應的賠償。
????原來,陳小姐在天貓商城瀏覽網頁時,看到梧州市某公司的網店有一種在售的龜苓粉,廣告宣稱具有“預防和治療熱毒、濕毒、清熱潤燥、養(yǎng)顏、潤腸通便”等功效,由于陳小姐一直比較容易上火、燥熱,于是她毫不猶豫花198元下了訂單。
????東西買回來后,陳小姐按照龜苓粉的食用方法,食用了一段時間,但是身體的上火燥熱情況并不見有明顯變化,她覺得網店在產品的廣告用語上存在涉嫌虛假宣傳和欺騙消費者行為。
????8月29日,記者從梧州市工商部門了解到,陳小姐已將此事向市工商部門反映,工商執(zhí)法人員在調查核實情況后,根據《新廣告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認為該款產品在涉事網店的廣告用語宣傳涉嫌夸張、失實,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經過調解,商家向陳小姐作出了賠償,數(shù)額為陳小姐購物款的三倍,陳小姐所購商品也退回給商家。
????“新廣告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等內容,否則涉嫌違法。該牌子的龜苓粉在網上銷售時,打出使用了醫(yī)療用語的廣告,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笔泄ど滩块T商標與廣告科的相關工作人員說。據悉,違規(guī)情節(jié)除了在食品廣告中容易出現(xiàn),在房地產等其他行業(yè)也會不時出現(xià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