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記者 儲皖中 本報實習生 施懷基
????兩年前,云南省昭通市巧家縣男子李昌奎奸殺了同村女孩王家飛,又將她3歲的弟弟摔死。一年前,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李昌奎死刑。李昌奎上訴后,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因李昌奎有自首情節(jié)而改判其死刑緩期執(zhí)行。
????這一次改判經(jīng)過三個多月的發(fā)酵,終于在網(wǎng)上形成輿論熱點,并最終將云南省高院推向了風口浪尖。網(wǎng)友幾乎一邊倒地質疑云南省高院的判決結果,并將其與藥家鑫案進行比較,認為“藥家鑫很冤枉”。
????面對《法制日報》記者,云南省高院宣傳處負責人表示,終審改判死刑緩期執(zhí)行主要是基于目前法界提倡“少殺”、“慎殺”的理念,且李昌奎案確實有自首情節(jié);同時,云南省高院也已組織專人對該案重新審查。
????男子因小矛盾奸殺少女摔死幼兒
????李昌奎的老家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縣茂租鄉(xiāng)鸚哥村放牛坪社。這個生于1982年的80后農民沒讀過多少書,僅僅只有小學文化。
????2007年,李昌奎喜歡上了小自己10歲的同村同社的女孩王家飛,并托媒人到王家說親,被王家飛的父親王延禮、母親陳禮金拒絕。而兩家人之間,也因此埋下了矛盾的種子。
????2009年5月14日,陳禮金因為收水管費的問題,同李昌奎的哥哥李昌國發(fā)生爭吵并廝打。隨后,在四川省西昌市打工的李昌奎電話得知自家與王家發(fā)生糾紛之后,向老板借了200元錢,又向另外一個朋友借了200元錢,稱回家處理打架的事情,趕回到巧家縣。
????2009年5月16日13時左右,王家飛正帶著3歲的弟弟王家紅在王廷金家玩耍,并沒有意識到危險已經(jīng)臨近。
????李昌奎此時剛好來到王廷金家門口。遇見王家飛姐弟之后,李昌奎同王家飛發(fā)生爭吵并廝打。在廝打中,李昌奎將王家飛的褲子撕爛,并用手將王家飛掐暈后抱到王廷金家廚房門口實施強奸。王家飛被強奸后醒來,跑向堂屋,李昌奎則提起一把鋤頭,猛擊王家飛頭部,后者當場倒地,并被李昌奎拖到一間房內。李昌奎看到旁邊3歲的孩子王家紅,用手提起他的手腳,將其頭部猛烈撞擊房門,又用一根繩索將姐弟脖子勒緊后逃離現(xiàn)場。后經(jīng)法醫(yī)鑒定,王家飛姐弟均系顱腦損傷伴機械性窒息死亡。
????李昌奎殺人后,在村中一個小商店買了瓶飲料,順著村里的溜索逃走。2009年5月20日,李昌奎向四川省普格縣城關派出所投案。
????案發(fā)后,李昌奎家承認李殺人,但經(jīng)鄉(xiāng)政府、司法所、村委會干部的多次調解,仍然不愿意承擔安葬費用。5月18日,茂租鄉(xiāng)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形成處理意見,要求李昌奎拿5萬元安葬死者,并下發(fā)調處意見書,但死者家屬依然不愿意拿錢出來。最后,鄉(xiāng)村兩級決定處理家屬部分財產(chǎn)做安葬費,變賣李昌奎家屬的鋼筋、水泥等得人民幣21838.5元給受害者家屬安葬王家飛和王家紅。
????一審死刑二審改判死刑緩期執(zhí)行
????李昌奎歸案后,昭通市人民檢察院以其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向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請求法院依法判處。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延禮、陳禮金則提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計人民幣38萬余元的訴訟請求。
????一審中,李昌奎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辯稱系王家飛約自己回來處理感情和家人的事情,并非預謀報復殺人,案發(fā)時王家飛先動手打自己,自己有自首情節(jié),且家人已經(jīng)代自己做出部分賠償,請求從輕處罰。其辯護人也提出李昌奎非預謀報復殺人,有自首情節(jié),希望從輕處罰。
????而對于受害者家屬所提的民事賠償請求,李昌奎表示無力賠償。
????公訴方認為,李昌奎作案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后果特別嚴重,建議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強奸罪在3年至5年量刑。
????2010年7月15日,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認為,李昌奎報復殺害王家飛、王家紅,期間強奸王家飛的行為已經(jīng)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應數(shù)罪并罰;李昌奎所犯故意殺人罪,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其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嚴懲。其雖有自首情節(jié),但依法不足以從輕處罰。綜上,一審判決李昌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同時,還判決李昌奎賠償民事訴訟原告人王延禮經(jīng)濟損失30000元。
????該案一審判決后,李昌奎不服提起上訴。云南省高院終審審理認為,李昌奎的行為分別構成強奸罪、故意殺人罪,應依法嚴懲。李昌奎投案并如時供述犯罪事實,屬自首;在歸案后認罪、悔罪態(tài)度好,并賠償了被害人家屬部分經(jīng)濟損失,故采納上訴人李昌奎及其辯護人所提的被告人具有自首情節(jié)、認罪悔罪態(tài)度好、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經(jīng)濟損失的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對李昌奎應當判處死刑,但可以不立即執(zhí)行。撤銷一審判決中對故意殺人罪的量刑部分,以李昌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家屬不認可“自首”“積極賠償”
????云南省高院的終審判決讓受害者家屬感到十分意外和吃驚。
????“法院避重就輕,對李昌奎的殺人手段、情節(jié)、后果、對社會的危害只字不提,竟只提他投案自首的情節(jié)。”7月5日,王家飛的一位親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李昌奎并不是犯罪后就到公安機關投案,而是逃到西昌等地,第四天再想逃跑時被公安機關四處追捕,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才去投案的。“這種自首也是被動的自首,遠遠不足以從輕處罰?!?/p>
????而王家飛家屬認為“積極賠償”的說法更不成立。一位家屬表示,案發(fā)后,經(jīng)過鄉(xiāng)政府、村委會干部和相關部門多次調解,李昌奎家屬都不愿意賠償,最后鄉(xiāng)村兩級部門多次調解,才責令李昌奎的家屬賣掉一些物質,賠了2萬多元的安葬費?!斑@怎么叫積極賠償呢?”家屬很不理解。
????隨后,王家飛的家屬連同200多位村民聯(lián)名向云南省高院提起申訴,提請啟動再審程序,重新判處李昌奎死刑立即執(zhí)行。
????而后,由于一個多月沒有得到再審的信息,王家飛的家屬開始求助于網(wǎng)絡和媒體,并且,“兇犯奸殺少女摔死兒童免死”這樣一個消息,在藥家鑫案逐漸淡出人們視線的時候開始在網(wǎng)絡上發(fā)酵,并在上個周末開始形成網(wǎng)絡熱點,云南省高院也因為該案被網(wǎng)友紛紛質疑,陷入輿論的漩渦之中。
????“少殺慎殺”是否就是尊重生命權
????無論是在各大知名論壇,還是在各大門戶網(wǎng)站的評論中,至少有9成的網(wǎng)友認為李昌奎“應判死刑,比藥家鑫兇殘”,還有人把李昌奎稱為“賽加薪”。甚至還有法律工作者直呼“中國只要還有死刑存在,李昌奎就該享受此待遇”。
????不少網(wǎng)友還開始猜測李昌奎的背景關系。在一些網(wǎng)友看來:“沒有背景或者沒有錢,這樣殘忍殺害兩條生命,尤其是殺害3歲幼兒都能活命,是不可理解的!”甚至還有極端的網(wǎng)友提出人肉終審的主審法官。
????還有網(wǎng)友認為,如此兇殘的李昌奎都可以不死,那么,藥家鑫被判死刑實在是“冤枉”?!八幖姻沃员慌兴佬淌怯休浾摰母叨汝P注,李昌奎得以不死是死者沒有得到輿論支持!”
????而自首到底能不能成為免死金牌,也成了網(wǎng)上熱議的話題。有網(wǎng)友尖銳地提出,如果自首能成為免死金牌,那是不是殺更多的人,只要能夠自首,能夠老實交代,能夠積極賠償,就可以免死?
????7月5日,云南省高院有關負責人對《法制日報》記者表示,終審改判李昌奎死刑緩期執(zhí)行,主要是基于目前法界提倡的對于刑事犯罪盡量“少殺”、“慎殺”的辦案理念,且李昌奎確實存在自首的情節(jié)。同時,對于社會的關注,云南省高院也高度重視,已經(jīng)派專人重新審查該案,之后會向公眾公布一個審查結果。而是否提請再審程序,目前還不便透露。
????有律師也認同法院“少殺”、“慎殺”的解釋,認為以暴制暴不是現(xiàn)代法治該追求的理念,基于對生命權的尊重,死刑也將在我國“逐漸被廢除”。同時,由于我國的死刑制度長期承受國際社會的壓力,因此,目前許多法院在刑事案件審判中有一個共識就是“少殺”、“慎殺”。而藥家鑫案與本案也不能簡單比較,兩起案件實質不同,犯罪分子的態(tài)度也不同。
????但同時也有人提出,在死刑還沒廢除的情況下,如果我們充分尊重兇殘的犯罪分子的生命權,那么,又有誰來尊重受害者的生命權呢?
????法制日報昆明7月5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