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報料熱線報道(實習生 吳沐沐)近日,熱心讀者鄧先生致電本報反映,太陽廣場附近一高檔住宅小區(qū)物業(yè)公司在沒有開具發(fā)票和收據的前提下,擅自從保安員工的工資款中扣除保安服裝費用,員工希望公司退款,但該公司一直以“負責人不在梧州”為由拒絕。
????據鄧先生反映,今年5月份,該物業(yè)公司在沒有提前告知的情況下,從保安工資中扣除了每人200元作為購買保安制服之用。但是扣款后,公司沒有開具任何發(fā)票或收據給保安,保安們收到制服時也很茫然?!皠趧臃ㄖ忻鞔_規(guī)定不準扣除勞動者工資作為購買制服或保證金等用途,如今公司這樣做,已經違反了勞動法。而且,這些制服并不是當季的夏裝而是秋冬裝,現在根本穿不上,我們認為這樣扣工資是不合理的?!闭f起被扣工資買制服的過程,鄧先生表示,公司的很多員工都對此十分不滿。
????據筆者了解,該物業(yè)公司在6月份已經將制服發(fā)下來,但是制服只是秋冬裝,不是夏裝,在接下來的幾個月內都不能穿?!耙路|量較差,而且現在又不能穿,不合時宜,價格又貴?!币晃槐0哺嬖V筆者。據了解,保安曾多次要求公司退貨退款,但是物業(yè)公司均以“負責人不在”為由拒絕受理。
????對此,筆者采訪了市勞動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與梧州法律界相關人士。在梧州從事律師工作多年的梁先生告訴筆者,該物業(yè)公司的做法違反了新修訂《勞動法》的相關精神。他提醒市民,遇到類似的問題應該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受侵權的保安應該直接到該局進行情況反映與投訴,勞動部門執(zhí)法人員調查了解情況,會依法作出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