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海5月18日電 (粟桂利)廣西北海警方18日通報,酒后駕駛警車撞倒一名路人的森林公安民警羅某已被刑事拘留。經抽血檢驗,羅交通肇事時酒精含量為193.2毫克/100毫升,為醉酒駕駛。
????警方通報,涉案民警羅某為北海市森林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3級警督。5月15日晚8時50分,羅駕駛一輛警用摩托車在北海市區(qū)與一名騎電動車的婦女發(fā)生碰撞,其將這名婦女扶起后駕車離去。案發(fā)當晚,警方將羅控制,并封存肇事車。次日,羅被有關部門給予停職處分。警方17日以“危險駕駛罪”將其刑事拘留。
????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周日升表示,警方將依法從嚴處理醉酒駕駛事故,絕不包庇、姑息。周日升表示,按照《刑法》最新修正案,“危險駕駛罪”的最高刑罰為拘役6個月。涉案民警羅某醉酒并駕駛機動車輛上路,已符合“危險駕駛罪”的構成要素,若被法院判處有罪拘役,羅或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北海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長鄧以敏說,案發(fā)后,羅某主動配合警方的調查取證,已悔罪并表示服從處理。
????據介紹,目前,北海警方正在開展一項公安隊伍教育整頓工作,將對公安民警涉槍、涉酒、涉車等問題進行“建章立制”再細化,排查民警執(zhí)法中的不穩(wěn)定、不安全因素。民警發(fā)生酒駕、醉駕行為,將追究同席飲酒的最高領導責任,同時將對警車采取領導掌管、任務派車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