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黃海志 通訊員 王宏堅) 一名已婚男子在外打工期間,以夫妻名義與一女子同居,最后還發(fā)展到將該女子帶回家與發(fā)妻共同生活,妄圖過上兩妻侍奉一夫的“美滿”生活,這一貪心男人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近日,梧州市龍圩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特殊的離婚案件,在妻子把丈夫告為重婚罪判刑后,妻子再提出起訴,與正在執(zhí)行刑罰的丈夫離婚。
????2001年5月,男子戴某與女子聶某相識相戀,并于同年9月雙方自愿登記結(jié)婚,之后共同生育兩個女兒。2005年,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戴某外出打工掙錢養(yǎng)家,聶某則在家撫養(yǎng)孩子。在夫妻兩人共同打拼下,一家人的生活過得也算美滿。
????然而好景不長,在外打工后不久,戴某就認識了一名女子,并很快以夫妻名義與該女子共同生活。從此,戴某與聶某一度恩愛的感情,也開始出現(xiàn)變化,雙方常因一些家庭瑣事發(fā)生爭吵,雙方感情裂縫越來越大。
????更荒唐的事情還在后頭。2013年春節(jié)前夕,就在大家紛紛歸家團圓之時,戴某不顧聶某的強烈反對,堅持要帶這名同居女子回家與妻子聶某一起過年,甚至還提出讓該女子和他們夫妻二人同床共枕。面對丈夫的無理要求,聶某完全被激怒了,夫妻之間從此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
????2013年9月,妻子聶某一氣之下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把丈夫戴某告上法庭,要求追究戴某的重婚責(zé)任。同年11月,法院以戴某已構(gòu)成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之后,夫妻兩個人的感情,非但沒有得到好轉(zhuǎn),反而更加惡化,十幾年的夫妻形同陌路,更引發(fā)離婚大戰(zhàn)。
????今年7月,妻子聶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與丈夫戴某離婚。10月17日,龍圩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離婚案件。法官經(jīng)審理后認為,影響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由于戴某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構(gòu)成重婚罪的行為造成的,作為無過錯方的妻子,聶某提起離婚的訴訟應(yīng)獲得準許。法院遂依法作出準許雙方離婚的一審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