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guī)定(送審稿)》近日開始通過廣州市法制辦的官方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市民垃圾如果不分類將會處以50元罰款。
????該規(guī)定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它垃圾四類,要求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對不分類投放且拒不改正的,個人處以每次50元罰款,單位處以每立方米500元罰款。
????之前就有市民提出,分類好的垃圾,又被環(huán)衛(wèi)工人打包混在一起運走了。對此,規(guī)定明確,分類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應當分類運輸,禁止將分類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混合運輸。分類收集后的有害垃圾運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由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企業(yè)運輸。餐廚垃圾則由具有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的企業(yè)運輸。
????1998年,廣州開始推行垃圾分類,并被列入全國垃圾分類試點城市之一。然而,十年之后廣州垃圾分類試點仍處于“初級階段”。這次《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guī)定》出爐,就是為了給推進垃圾分類提供保障。據悉,廣州是內地首個立法保障垃圾分類的城市。該規(guī)定要求各級政府把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安排專項經費用于相關管理及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記者周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