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 醒
房子與婚姻糾紛
沒房結婚難,有房也可能給婚姻帶來危機。昨日,重慶市勁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亞寧在接受記者咨詢時表示,跟房產有關的婚姻糾紛一直較多,主要表現在幾種情況。其一,結婚前兩人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兩人共同支付按揭款。離婚時,房產分割上易起爭執(zhí)。其二,婚前購買房產,在署名權的問題上易起爭執(zhí)。其三,夫妻婚后購買的房產,只署有一方的名字,離婚時房產的歸屬問題。其四,夫妻雙方離婚時,一方要求分割另一方單位補貼的住房公積金,也易起爭執(zhí)。
怎么避免婚姻中因房產而起的糾紛?李律師介紹,首先,如果婚前的房產,那么婚后也屬于個人的婚前財產。如果房產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貸款支付余款,則房屋產權歸支付首付一方所有,另一方有權就婚內所還貸款金額的一半提出要求。其二,在結婚前如對房產有顧慮,可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以避免糾紛。其三,根據《婚姻法》相關規(guī)定,婚后購買的房產,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當進行分割,房屋登記寫誰的名字不改變共同財產的性質。最后在公積金問題上,根據法律規(guī)定,雙方在婚姻存續(xù)期間由所在單位代扣代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共有財產。 |